2009-3-19 22:46
dcko2266
考試院今天初步決定,針對低收入戶、失業者及弱勢者參加國家考試報名費減半,以2年為期,並建議地方政府補助另一半費用,達到全免目標,以照顧弱勢團體。
考試院新聞稿表示,台北縣議員提議將國家考試報名費減半,以減輕失業族報名經費負擔,今天在考試院會引發熱烈討論,會中決定,基於「善治」施政理念,低收入戶及弱勢者參加國家考試的報名費將減半,以2年為期,以達照顧弱勢團體的現狀需求。
考試院秘書長林水吉表示,目前國家考試,初等考試、普通考試、高等考試,報名費分別為新台幣800元、1000元、1100元,減半後,所剩另一半費用建議地方政府給予補助。
考選部次長董保城晚間受訪表示,國家考試分為兩種,公務人員考試與專業技術人員考試,報名費減半僅適用公務員人員考試,專業技術人員如醫師、會計師等專技人員不在減免範圍之內。
他指出,公務員報名費減免措施的法源基礎是公務員考試法,若要修法增列國考報名費減半適用對象,緩不濟急,因此引用規費法第13條規定,用專案方式,將低收入戶、失業者等弱勢族群納入適用對象,由於規費法主管機關是財政部,考選部與財政部初步協調,財政部對此措施表示可以考慮。
董保城說,公務人員考試即將於4月開始報名,考試日期訂於7、8月間,考選部希望國考報名費減半措施能從4月開始實施。
董保城表示,弱勢族群國考報名費用減半,由中央負擔,另一半則建議地方政府負擔,若地方政府也同意負擔另一半費用,弱勢族群國考報名費即可全免,但中央政府對此僅有建議權,是否同意補助,仍應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