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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0-8 11:13 sinta
2歲B陽具滲血 疑遭女義工手指彈

【本報訊】慘受情變打擊的新移民在教會機構「仁愛之家」認識了女義工,自此視對方為好友甚至親人,怎料女義工疑兩度非禮她的兩歲兒子,涉拉橡筋般將男童下體拉長10厘米,又用手指彈其下體至滲血。
記者:戴國輝

報稱無業的46歲被告黃佩玲否認兩項非禮罪,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。案中受害男童的母親現年30多歲,在內地與港人結婚,並懷有身孕,但來港後方知丈夫包二奶,情緒大受打擊,遂於2010年初入住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免費膳宿服務的「仁愛之家」,認識在該處當義工的被告。同年4月27日,她產下受害男童。
男童母稱,在港只得一名親人,但關係一般,與被告反而關係良好,例如她的物品仍留在夫住所,乃由被告陪同她一起追回。她形容「我哋係好好朋友,甚至可以係我親人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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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被告黃佩玲否認拉扯兩歲男童陽具受審。戴國輝攝

[b]聲稱「以後唔會玩咁癲」[/b]
去年7月她獲分配公屋單位,被告在該月份某日前來探訪,陪她的兒子玩耍。她指兒子原穿了褲,但不知何時脫下,她見被告伸手如「拉橡筋」般將兒子陽具拉長十厘米。她立即為兒子穿回褲子,但由於她珍惜這個朋友,故沒有報警。
同年9月,男童母再次請邀被告探訪,但她指被告「眼甘甘望實阿仔陰莖」,遂對被告起戒心,自此不再跟被告見面。直至去年12月12日,因她需回內地辦理離婚手續,擔心無人照顧兒子,惟有再委託被告接兒子放學及暫時代為照顧。
當晚她到被告住所接回兒子,回家後她幫兒子洗澡時,發現兒子陽具紅腫,頂部有血水滲出,於是致電質問被告。
被告沒直接回應有否性侵犯,只答:「我以後唔會同你個仔玩咁癲!」翌日她帶兒子求醫,因擔心有其他男童被性侵犯,故報警。
她視兒子為「命根」,對兒子被非禮深感自責:「因為我唔敏感,先發生呢件事。」聆訊今續。
案件編號:KCCC2990/13


來源:[url]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news/art/20131008/18454658[/url]

2013-10-9 15:14 mj4h56f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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